不銹鋼買賣合同
供方 :西安華泰不銹鋼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:20141104-01
需方: 陜西長嶺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地點:西安市
條 標的、數(shù)量、價款及交(提)貨時間 簽訂時間:2014年11月4日
標的名稱 | 型號 | 單位 | 數(shù)量 | 單價(元) | 總金額 | 備注 |
矩形管 | 304鏡面不銹鋼38*38*2 | 6米/根 | 4 | 380 | 1520 | |
不銹鋼板 | 316材質 t=2 1200*2400mm | 張 | 3 | 1394 | 4182 | |
矩形管 | 304鏡面不銹鋼38*25*2 | 6米/根 | 32 | 1312 | 624 | |
角鋼 | 304不銹鋼40*40*3 | 2.4米/根 | 46 | 1330 | 1980 | 一張板料,剩余一起發(fā)給需方 |
304不銹鋼40*25*3 | | 3 | 0 |
不銹鋼天溝 | 350*250*183 | 件 | 100 | 185 | 18500 | |
不銹鋼天溝 | 500*200*320 | 件 | 100 | 285 | 28500 | |
不銹鋼煙囪 | 直徑1200【雙層保溫】 | 節(jié) | 100 | 3500 | 350000 | |
不銹鋼盤管 | 直徑2800 | 件 | 4 | 30000 | 120000 | |
運費 | 300元 |
合計人民幣金額(大寫):四十五萬整 4500000(元) 含增值稅;含物流運費 |
**條 質量標準:按國家標準為依據(jù)。
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: 質保壹年。
第四條 包裝標準、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: 無收回。
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、配件、工具數(shù)量及供應辦法:材質分析報告等附件齊全 。
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: 無
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交貨 時起轉移,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,標的物屬于 供方 所有。
第八條 交(提)貨方式、地點:寶雞市
第九條 交(提)貨時間:為供方收到預付款后的7日內,交于需方簽收使用。
第十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(港)和費用負擔: 物流,費用由供方負擔 。
第十一條 檢驗標準、方法、地點及期限: 按合同規(guī)定的技術標準及國家相關標準驗收,并要求包裝完好,標的物無劃痕及損傷。
第十二條 成套產(chǎn)品的安裝與驗收: 需方負責驗收。
第十三條 結算方式、時間及地點:需方發(fā)貨前付30%預付款。供方在收到預付款當日發(fā)貨,并出具全額17%增值稅票。需方在收到標的物和發(fā)票并驗收合格后在三個月內付清余款。具體款項由供方公司實際到賬為準,如果需方在收到貨后三個月之內為付清余款,供方有權利起訴需方,需方應賠償供方相應損失。
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: 不可抗力因素或雙方協(xié)商認為可以的。
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:按《合同法》相關條款執(zhí)行。
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(fā)生的爭議,由雙方當事人協(xié)商解決;也可由當?shù)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;協(xié)商或調解不成的,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:
(一) 提交 寶雞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;
(二) 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。
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 預付款實際到帳 起生效。
第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。
供 方 供方(章):西安華泰不銹鋼有限公司 住所: 法定代表人: 委托代理人:劉永強 聯(lián)系人:劉永強 電話:18509280518 傳真: 029-89540812 開戶銀行: 中國工商銀行西安三橋分理處 賬號: 稅號: | 需 方 需方(章): 陜西長嶺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: 寶雞市清姜路75號 法定代表人: 委托代理人: 聯(lián)系人:劉 鵬 電話:0917-3608774 傳真:0917-3608782 開戶銀行:寶雞市工行姜城支行 賬號: 稅 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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